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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报名时间

 各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不同,考生应密切关注自己所在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务通知,以免错过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下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报名流程

 

  • 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模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流程
  • 登录报名系统

  •  
  • 上传照片

  • 填写报名信息

  • 资格审核

  • 注册登记

  • 下载报名表

缴费
专业对照

 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 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100个,相近专业9个。

考试时间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1、22日。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造价工程师 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土建)
14:00-1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科目

   造价师考试科目:1、《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2、《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题型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造价管理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工程计价 3小时 单选题72道,多选题24道 120 分
    技术计量(土建)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技术计量(安装) 2.5小时 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 选做题20道 100 分
    案例分析 4小时 案例题6道 140 分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作为考生复习最基本的内容,势必要引起各位考生的重视。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据内部消息称将改版,考生可以关注本网消息,小编会及时更新。

考试流程
  • 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模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成绩管理
  • 考全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符合免试条件: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公布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合格标准公布网址:http://www.mohrss.gov.cn/index1.html
  • 合格标准公布官网所在位置:首页→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
  • 从2010年——2015年,造价工程师合格分数线一直没有改变。其中,工程计价合格标准为72分,案例分析为84分,其余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证书领取

 各省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不同,考生应在成绩查询两个月后登陆各省人事考试网,找到“合格证书”栏目并查看证书领取信息。考生还可关注大立教育造价工程师站点证书领取栏目,及时间了解证书信息。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即将领取,敬请广大考生留意相关信息。

证书模板

 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样本如下:

证书注册

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初始注册条件: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受理程序: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延续注册

注册周期: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受理程序: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变更注册

注册周期: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受理程序: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不予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流程

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从业范围

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